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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油/水/烃混合物或乳化液处置和利用项目

2015-12-12 09:12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太仓市元通废油处理有限公司扩建油/水/烃混合物或乳化液处置和利用项目;

投资规模:总投资615.5万元

建设地点:太仓市浏家港镇飞马路3号

占地面积:150亩

职工人数:新增员工人数约25人

工作时间:采用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27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太仓市元通废油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太仓市浏家港镇飞马路3号

联系人:赵晖

联系电话:1391621764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保护工业工程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106室

联系人:秦工

联系方式:025-86635329

联系邮箱:qinlj@jcec.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太仓市元通废油处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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