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胜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亿元在黄冈市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5万吨矿物燃料油的废油回收再生项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省胜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矿物废油回收再生资源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属化工类)
建设单位: 湖北省胜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湖北省胜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为废油回收再生项目,对减轻废弃矿物油的环境压力、废物综合利用有实际意义。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11年本)最新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故本项目为鼓励类开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本项目落户在黄冈市化工园区的建设符合当地城市规划,有助于解决一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进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
二、项目工程分析:根据工艺流程和技术方案,湖北省胜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矿物废油回收再生资源建设项目采用的废油再生工艺为:废油→预处理→蒸馏切割→油气分离→成品燃料油。各生产工序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
各工序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
1、预处理
预处理即沉淀分离,此环节有2%左右含油废水及固体杂质产生。
2、油气分离器
定期排放油气分离器中的极少量不凝的低碳有机废气。
3、燃气加热炉烟气
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以加热进料废油,加热后废油部分气化进入蒸馏塔进行蒸馏,分馏出产品。加热炉烟气中含有少量SO2、NOX和烟尘。
4、蒸馏塔
蒸馏馏分进入油气分离器,不凝气为低碳烃类重新循环进入蒸馏塔,可溶解在馏分中,避免损失,油气分离器使用一段后会积累少量不凝气,定期排出作加热炉燃料。在底部存有残油为废油渣;此外,蒸馏塔釜底蒸馏剩余的废油渣排出,均为危废,一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6、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污染主要为油泵、水泵、加热炉引风机等机械噪声,约为80-95dB(A)。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⑴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天然气加热炉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由于天然气属洁净能源,加热炉烟气采用15m高、直径200mm排气筒排放,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中加热炉 (非金属加热炉)的二级标准,故不需进行相关处理。
蒸馏塔保持塔内常压,塔顶油气分离器分离出的油气循环利用,但每隔一段时间会累积一部分需要排出,由于常压操作,不凝气不属于高温高压危险气体,可引入加热炉采用焚烧法处理,既减小环境污染又可节约能源,是目前推荐的最佳方法,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原料罐、产品罐设置在厂区北部,由于原料为重馏分,因此挥发较少。但仍有少量呼吸损耗油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采取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来保护周边的敏感点。
⑵ 对地表水的影响:拟建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废水首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拟采用隔油+气浮+厌氧+好氧法生化处理,COD、石油类去除率达80%以上,SS去除率达50%以上,处理后的污水达到黄冈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然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巴河下游,不会对纳污水体巴河现有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
⑶ 对声环境的影响:噪声源位于车间内或室外,在噪声源处采用基础减振,设置防振橡胶,在油泵、水泵出口安装柔性接头等,在采取减振、消声、吸声等方法进行噪声综合治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11)中Ⅲ类标准要求。
⑷ 固废环境影响:拟建项目实施后,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前处理废油泥、蒸馏剩余废油渣、废油、废油桶、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废油桶由供货单位回收处理。
前处理废油泥、蒸馏过程产生的废油渣、废油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于危废,除废油可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外,其余交由有资质单位黄冈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已签订处置协议),不外排。
四、项目风险评价
本项目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油、成品燃料油及天然气。根据有关资料,本工程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在10-6 次/年以下。若工艺装置发生风险事故,消防废水首先进入装置区围堰,通过污水管线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若储罐区发生风险事故,消防废水首先进入防火堤内,然后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内。厂区对消防废水进行三级防控预防管理并编制了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条件较好,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防治污染的环保措施完善、具体可行,根据项目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投产后的环境影响比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容量范围内,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可行。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条件较好,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防治污染的环保措施完善、具体可行,根据项目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投产后的环境影响比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容量范围内,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⑴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⑵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⑶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如何;⑷ 公众认为该项目建设选址是否合适;⑸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能否起到促进作用;⑹ 对项目的建设实施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⑺ 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⑻ 公众对该项目还有哪些其他要求和建议。
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⑴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⑵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⑶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如何;⑷ 公众认为该项目建设选址是否合适;⑸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能否起到促进作用;⑹ 对项目的建设实施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⑺ 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⑻ 公众对该项目还有哪些其他要求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来函或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9日)与建
公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9日)与建
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湖北省胜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07929602 联系人:唐胜强
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电话:13545096065 联系人:杨老师
传真号码:027-87195310 电子邮件:jiamo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