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合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进入后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襄城合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位于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投资建设一套10万吨/年废矿物油预处理及加氢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装置;二期再建设一套10万吨/年废矿物油预处理及加氢装置,项目建成后产能总量达到20万吨/年。
本项目采用加氢精制工艺,主要经过原料预处理部分、原料预分馏部分、反应部分等三个流程。主要设备有:加氢处理反应器、临氢降凝反应器、高压换热器、高压分离器、高压空冷器、新氢压缩机、循环氢压缩机、酸性水汽提装置、加氢进料泵等。生产装置为连续生产工序,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年工作时间8000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集聚区发展规划和区域环境现状,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项目区域周边的居民、附近的地表水体。项目的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等环境敏感区。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及扬尘污染,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储罐泄露可能引起的环境风险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分液油气、加氢装置酸性气、导热油炉、加热炉燃烧烟气、二段汽提塔分液燃料气及储罐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项目分液油气通过厂区自建的火炬系统进行燃烧;
加氢装置酸性气送至首山化工粗煤气系统进行脱硫;
导热油炉、加热炉燃烧烟气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
二段汽提塔分液燃料气主要含氢气,用作项目加热炉燃料气;
储罐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装置、储罐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少量的氨和硫化氢等,建议加强设备和检修和操作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含油废水、氢气冷凝液、含硫废水、储罐区含油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
生产工艺含油废水、氢气冷凝液、储罐区含油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含油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含硫废水经厂区自建的酸性水汽提装置汽提后,净水回用于预处理工段;产生的酸性气体(含H2S)并入首山化工粗煤气系统进行脱硫处理,富氨气体送至首山焦化硫铵工段作原料。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在厂区总排口排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的噪声污染来源主要为各类机泵、氢气压缩机、冷却水塔、空压机等,其源强值一般在85~110dB(A)之间,主要采用置于室内、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针对生产厂房中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生产厂房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对产生噪声的某些设备采取隔振及减振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加氢装置产生的轻污油、废导热油、加氢装置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支撑剂、废脱硫剂。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见下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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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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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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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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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S6
轻污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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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二段减压分馏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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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
危险固废(HW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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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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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废导热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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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热油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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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
危险固废(HW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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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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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S4
废催化剂
废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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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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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钼
危险固废(HW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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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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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支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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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
一般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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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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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废脱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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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脱硫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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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HW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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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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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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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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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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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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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环境风险
(1)项目所在地为非环境敏感区,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产品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物质为石脑油;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次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定为一级评价。
(2)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石脑油储罐发生火灾、爆炸及伴生烟气事故、酸性水气体装置酸性气管道破裂。
(3)对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事故,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其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4)建设单位针对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全面安全的管理制度,一旦事故发生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减轻事故排放对于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在采取了评价所提建议、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后,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符合集聚区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采取可研设计及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区域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程度内。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期限、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范围主要是厂址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和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建议或索取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襄城合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方式:15937535100; 15937535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