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山东高青县清河工业园飞源公司西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技改(补办环评)。主要产品为液体氯化钙9.62万吨/年(一期,综合利用废盐酸7.5万吨/年)。
(1).主要设备为反应罐6台(DN4000×6730、玻璃钢)、石灰池(含搅拌器)2个、PH调节池(含搅拌器)2个、氢氧化钙加料泵2个、压滤机进料泵2个、钙液池出料泵4个、液体氯化钙成品池5个(1000m³、钢混)、液体氯化钙成品池2个(500m³、钢混)、板框压滤机1台(XMZ400/1500-U)、氢氧化钙筒仓1个(DN3000×9000、碳钢)等共29台套。
(2).工程组成主要包括反应装置区1座(露天、占地390 m2)、压滤机房1座(建筑面积471.2 m2、2层钢混)、石灰石仓库1座(建筑面积357.38 m2、单层)、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汽系统(蒸汽由现有硫酸项目副产提供),盐酸储存依托现有R32项目设置的4个1000m³盐酸储罐,通过管道输送本项目,环保工程包括反应废气(氟化物、HCL)采用“水吸收+碱液吸收”处理排放、石灰石/氢氧化钙输送投料等产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固体废物临时周转间(压滤滤饼、主要成分二氧化硅、氢氧化铁、氢氧化钙、氢氧化镁、氢氧化铝等、70 m2 )、污水处理(依托现有1座综合污水处理装置,采用中和、絮凝、沉淀、过滤、澄清处理工艺,设计最大处理规模1200m3/d。)、隔音降噪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7年5月编制,2017年5月22日通过审批(淄环审[2017]19号),项目于2017年6月2日建成,环保设施于2016年6月2日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高青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罚(高环罚字[2017]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5.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15万吨/年废盐酸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不包括其他项目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书对比,主要变动情况有:原环评报告中石灰石/氢氧化钙输送、投料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水吸收+碱液吸收”处理排放,现状为不经过“两级吸收”排放(共用一根排气筒)。考虑到该项目粉尘产生量较少,验收监测报告表明,目前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以上变化可以接受。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1、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等,进入总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2、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微量盐酸、氯化物、氟化物等,收集后进入总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总公司污水站排水排入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有反应罐产生的酸性废气和原料转输、投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反应罐产生的酸性废气采用“水吸收+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转输、投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 “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吸收塔废气合并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目前以上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均已建成并且正常运行。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氯化氢。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上料设备、泵及风机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减震,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约1050米的程家村。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滤渣(4239t/a)、废润滑油(危废)(0.1t/3a)、生活垃圾(1.2t/a)。产生的滤渣及时委托处理(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由总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已与委托单位签订了委托处理协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所有废水收集后进入总公司污水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废水排放监测数据如下:PH值7.00-7.15、COD最大值132mg/l、氨氮最大值3.15mg/l、SS最大值8.0mg/l、氯化物最大值518mg/l。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2.废气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
排放筒颗粒物排放最高浓度为3.6mg/m3,按照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进行折算(假设吸收塔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为0):布袋除尘器排放处颗粒物最高浓度折算后为5.84mg/m3。
两级吸收塔处理后HCl排放最高浓度为17mg/m3、氟化物排放最高浓度为0.48mg/m3。
各种有组织废气达到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标准要求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Cl浓度分别为(最高):0.441mg/m3、0.048 mg/m3,各类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浓度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分配的排放总量指标为粉尘1.53t/a,废水污染物指标包含在总公司污水厂内,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不进行分析。按照验收监测报告数据进行计算(布袋除尘器按照每年工作1200小时计),项目共排放颗粒物1.32 t/a。满足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项目废水由总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效率不进行计算。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废气处理装置污染物去除效率如下:
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平均进料速率为4.51kg/h,平均排放速率为0.10kg/h,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率为97.8%。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基本符合要求。
两级吸收塔HCl平均进料速率为0.89kg/h,平均排放速率为0.15kg/h,两级吸收塔HCl去除率为83.14%。两级吸收塔处理效率基本符合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采取了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无监测结果,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为支脉河,距离约500米,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进入总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程家村约1050米,项目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程家村影响不大;项目属于化工制造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装置,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1、 石灰石输送走廊部分密封不严。建议进一步密封完善。
2、 建议压滤机房一层地面(滤饼周转间)增设围堰,完善过滤渗液导流系统。
3、 补充废气采样口、排气筒环保标示牌和固废存放处环保标示牌。
以上问题整改完成后,将整改前后照片发给验收组确认后通过验收。
八、验收人员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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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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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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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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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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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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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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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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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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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43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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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4196002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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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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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纪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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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化工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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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922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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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31963021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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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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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恒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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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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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33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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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031949062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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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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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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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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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667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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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20619660804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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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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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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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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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33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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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22199009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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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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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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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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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398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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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3271990091243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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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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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未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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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责任人签字:
整改后专家确认签字: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