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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5万吨废油工程项目变更

2018-01-30 15:24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汾阳市祥德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油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等相关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汾阳市祥德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油工程项目”于2014年6月25日由汾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汾经信发[2014]42号文予以备案,汾阳市环境保护局以汾环函[2015]39号文对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现拟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优化变更。该项目变更建设地点位于汾阳市阳城乡节义村西南275m处。项目总投资2461.7万元。
二、工艺流程简述
原有项目变更后确定的生产工艺流程为:废油经过预处理脱除油渣和水分、常压蒸馏脱除轻组分和水分、减压蒸馏分离出轻组分、不同成分的基础润滑油、底部重油,基础润滑油经溶剂精制后生产出合格的基础油,轻组分冷凝后为品质较好的燃料油,底部重油和过滤油渣作为重油外售。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方面:管式炉燃废气及油品储存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废水方面:生产废水主要为本工程原料罐、油水分离器、油泥沉淀等工序产生的含油废水,采用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
固体废物方面:原料罐静置底油、过滤机截留油泥、减压蒸馏塔底部残油,均为含油一定杂质、水分的重油,重油收集后外售重油回收利用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固化后按危险废物处理,本项目所产生危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协处理;一般固废均经合理妥善处置。
噪声方面:本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安设隔声罩消声装置、设备与管道连接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加强绿化等降噪防治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变更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经过预测可知,本次变更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变更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本次变更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公众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反馈回汾阳市祥德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汾阳市祥德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总15935197157
评价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1534067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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