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环评验【2018】8号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分局
关于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
合利用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
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迁安市经济开发区经十三路西侧,伟十街北侧,现公司院内;《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
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1月12日取得我局批复,文号迁环评【2018】1号;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年处理矿物油18000吨。
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明: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于油泵、真空托实际等设备运行,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于封闭厂房内,泵类设备设置基础减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立式沉淀罐产生含水含油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尾矿砂暂存于尾矿砂库房内,经汽车倒运至项目南侧的废弃采坑内;废矿物油暂村危废间并定期交由迁安市志成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按照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备案意见的要求配套建设和采用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结果符合验收监测标准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验收,且在受理和拟批准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企业在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10日内,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局夏官营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