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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审批前公示

2018-05-02 15:470
长沙利环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利环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县榔梨工业园青园路(长沙特立机械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
长沙利环废油回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利环废油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泉塘村泉塘组,并于2009年取得了长沙县环保局的批复,于2013年通过了长沙县环保局的环保验收,于2017年到长沙县环保局进行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备案。由于目前长沙利环废油回收有限公司所在地拆迁,该公司拟在长沙县榔梨工业园青园路租赁长沙特立机械有限公司钢构厂房一跨进行生产,厂房面积1100m2,拥有年收集储存运输工业废油800吨的规模。该项目属于异地搬迁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租用长沙特立机械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其厂房主体构筑及配套工程均已建成,本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仅进行设备的安装,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及设备安装的噪声,废包装材料外售统一处理。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其次为车辆尾气和食堂油烟。本项目为减少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一方面,槽罐车装卸时采用双管式原料输送;另一方面,储罐表面采用浅色白漆作为表面涂料,夏季高温时,对厂房内的储罐进行通风降温,同时尽量提高储罐的充装率以减少填充次数,提高充填率有利于降低小呼吸损耗,减少小呼吸废气的产生,呼吸阀上方配备气体净化装置。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设有员工食堂,但本项目就餐人员少。预设一个灶头,属于“小型”餐饮规模,油烟产生量较少,食堂拟安装油烟净化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榔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入浏阳河。本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较少,经预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极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噪声以及储罐区齿轮泵运行产生噪声。
根据本项目声源特征,运输车辆行驶噪声和齿轮泵运行产生噪声均不属于高噪声源,而且车辆行驶噪声只有在运输车辆进厂或出厂时短时间歇产生,齿轮泵运行噪声也只有在收料过程短时间歇产生,根据项目废油中转规模,估算车辆行驶以及齿轮泵噪声的全年影响时间只有项目厂区正常工作时间的1/20左右,因此时间等效声源源强在声源发声源强的基础上降低20dB,得到泵的时间平均等效源强为55dB,车辆噪声源强为60dB。
由于本项目泵和运输车辆的等效声源源强已低于60dB,而根据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特征为噪声3类功能区,功能区噪声昼夜限值为65dB,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完全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营运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生产过程中的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及废油桶均为危险固废,应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通过以上的处理措施,本项目固废均可以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置,固废不排入环境,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为防止在固废收集、暂存等环节的二次污染,企业需做好固废分类收集措施,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专门的固废堆放场地,固废积存到一定量及时联系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对于危险固废堆场应做到防雨防渗。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措施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后,则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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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长沙利环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416报批[1].pdf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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