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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存储、转运800吨废矿物油项目

2019-07-27 14:2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花桥镇德畅集团内,占地面积32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9.5%。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该项目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采取的环保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林地,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2.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绿化隔声,距离衰减,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气 油罐区厂房、装卸区加强厂房内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储罐底油渣、隔油池油渣设置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管理 ① 隔油池,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层铺市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地上油罐底面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②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路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层铺市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③污水管道设计中,要选择适当的设计流速和充满度,防止污泥沉积;制定严格的污水管网维修制度。④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位于罐区西面,地下水监控井实行定性监测。⑤废矿物油罐区设置围堰。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的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认真落实和保证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限值的要求,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我局拟对该项目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可公示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德兴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德兴市南门新区金山大道

电 话:0793-7518690

电子邮箱:dxhb8690﹫163.com

联 系 人:程立军 涂英秀

德兴市环保局环评股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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