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承接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7〕 46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市环保局受省环保厅委托,率先在全省承接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事项。
依据湖州南太湖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和浙江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续证申请,同时精简办事流程,市固管中心于12月19日组织召开企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专家评审会,省固管中心到会指导。会上,专家对企业递交的续证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核把关,督促企业及核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据悉,省环保厅委托各设区市办理危险废物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后,湖州市是省内首个由市级环保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企业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地级市。(湖州日报)
江西:严格控制省内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的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建项目
据厅固体处、固废中心,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建
2020-05-26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
2020-01-03